1.有關各機關學校工友(含技工、駕駛)未休畢特別休假日數之處理等相關事宜,自107年3月1日起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2.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06.26總處綜字第1060049732號函(自107年3月1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