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公共意外責任險Q&A
校部公共意外責任險(113.9.18~114.9.18) 其他校區公共意外責任險(112.10.29~113.10.29)
保險事故通知書 下載
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因經營本保險契約所載之業務,於載明之經營業務處所,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營業處所內發生之意外事故。
2.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本校教職員工不在承保範圍
各單位辦理大型活動、場地委外、場地出(租)借或從事有風險之實驗,建議根據其活動及風險屬性,加購公共意外責任險
聯絡人:鄭小姐 分機:50546